您有权向公司请求缴纳应补缴的社会保障费用。
此外,由于公司宣布结束相关业务,因此依据
法规规定,应有责任支付给您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若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尚未超出
仲裁申诉期限,那么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未签署
劳动合同对应的双倍薪资。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如企业已经被
吊销了
营业执照、收到责令关闭、撤销通知或是雇主提早
解散公司等情况,则需明确终止
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要求每年给予每位员工1个月的平均薪水作为补偿,在此基础上,若不满6个月则按1/2个月进行计算。
然而在其他情形下,即未出现上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雇主提前解散公司的情况时,应当依照进厂(或
入职)时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且需每年支付1个月的
工资,不足半年也按半个月计算。
按照法定程序,除非经过书面通知
解除合同,否则单位有义务提前通知,进一步而言,若未能提前通知,单位还需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另一方面,若是单位以单方面方式解除合同,同样需要给予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