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践中,应收账款往往会引发下列风险:
首先,它会加剧企业的资金周转困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企业提供商品进行赊销业务的过程中,会先发出库存货物,但是在
债务回款这一环节却无法顺利实现,对于那些未能按时偿还账款的
消费者而言,企业也无法采取相关的约束与惩戒措施,整个过程势必导致企业的流动资金不断地被大量占用,从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的流动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使得企业所持有的货币资金逐渐匮乏,进而影响到企业正常的日常开销以及生产运营的稳定性。
其次,应收账款也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现金流出损失,这是因为企业通过赊销方式虽然能够创造出更多的销售收入,然而这种做法并未有效促进企业的现金流入状况,反而可能迫使企业需提前垫付资金以满足缴纳各类税款和支付各项杂费等现实需求,由此加速了企业现金流的流出速度。
最后,应收账款还可能加重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损失,这直接关系到了企业的投资回报程度以及资本运作效率,因此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应收账款
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