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主动提出
离婚,并且男方没有任何过错时,假设男方也表示认
可离婚之举,那么两位
当事人需友好协商,就
子女抚养权、财产传承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共识。
只要双方能够互相妥协、达成一致,便可持相关材料前往
婚姻登记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
在历经必要的冷静期和严格审查程序之后,只要符合所有必需条件,便可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当然,若两位无法达成
离婚协议,女方选择通过
诉讼途径离婚的话,即使男方并非负有过错,但只要女方能提交足够的
证据来证实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彻底破裂,经过法庭的深入调解后,通常会作出判决支持女方的离婚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