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间接性的因车祸导致人员逝世是否要接受
法律制裁的问题,答案需视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种即可判定为“
交通肇事”,并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
第
一,由于
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受害者死亡或者多于三个
受害人遭受严
重伤害,并且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
第
二,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至少三名受害者死亡,并在事故中承受同等责任;
第
三,由于该起事故导致了
公共财产或者
私人财产遭受了直接损害,并且肇事者承担了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该肇事者无法提供总价值高于30万元的
赔偿金。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
财产损失的,从确
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