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寿险
终身寿险乃是一类特别的人寿保险产品,且具有其鲜明特色,即保障期限扩展至终生。
换言之,自保单依法设立之日起投保人便可获得来自保险公司提供的全面呵护直至稳健离世。
此类寿险的核心功能旨在满足
被保险人的身后保障需求,同时亦可作为一种优良工具用于财富传承、合理节税以及养老筹划等多元领域。
倘若被保险人遭遇疾病、
意外事故等各类困境导致不幸离世或者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将依据契约约定向特定收益人一次性全额支付
保险理赔款项。
《
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
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