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征信纪录之恢复,其状况取决于该纪录所涉及之性质及成因。
以下乃关于征信纪录恢复具体细节的详细说明:
首先是关于
逾期纪录问题,此类纪录将在下述条件满足时,即
借款人所
拖欠款项完全偿还之际,在
个人征信体系中被保存长达5年之久。
而在此期间内,若个人之征信纪录表现优良,银行亦有可能选择在届满第五年后删除相关不良纪录,进而使征信状况得以重回正轨。
其次,若征信报告中所包含的不良纪录实属错误信息,个人则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方提交异议申请,请求进行纠正。
最后,在特定情形下,例如银行系统出现失误或者身份遭受
盗窃等意外状况时,亦可尝试申请消除相关的不良征信纪录。
值得强调的是,“征信修复”此一概念并未得到业界广泛认同,正规途径的征信纪录恢复通常需仰赖时间的沉淀,或者通过合法的异议程序加以实现。
任何宣称能够任意编辑或删除信用报告信息的服务皆为非法及不可信赖。
《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