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逾期缴纳
物业费问题,假如已遭致物业公司的
诉讼,那么这通常并不会直接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倘若法院最终判定并生效后,业主依然未能自觉遵守,或者被
申请强制执行时仍无履行迹象,那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将之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业主所
拖欠的物业费用可能长达数年,但是如果物业公司在此期间对于业主的滞纳行为未予提
起诉讼,则其是否继续保有
胜诉权将面临三年期限的困境。
此外,对于物业费拖欠问题相关的
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原告启动起诉、司法机构接收到案、被告进行辩护以及展开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判决宣判等步骤。
对于这些基本
法律知识的掌握,无疑将有利于我们有效规避因
拖欠物业费所引发的潜在法律纷争。
《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