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定是否构成饮酒(
醉驾)驾车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三项明确规定:
首要条件是驾驶员的血液
酒精含量须达到特定数值范围,即当车辆驾驶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且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此种情形便可称为饮酒驾车;而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则应当将其视为
醉酒驾车。
其次,
驾驶机动车在法条中也是界定该类犯罪行为的前提条件之一;
最后,上道路行驶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