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搬动他人电动车电瓶者,若其行为不被视为
刑事犯罪,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其行为将受到相应惩戒。
根据该
法规规定,任何形式的
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者,皆需接受为期不少于五天但不多于十天的
拘留惩罚,同时还须交纳象征性的罚款,金额普遍限制在五百元以下;若是情节较为恶劣者,
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内,而罚款金额也将提高到至少一千元以下。
若盗窃行径涉及电动车电瓶且涉案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存在数次盗窃、非法入户或者携带
凶器实施盗窃等情形,则此类行为已涉嫌构成
盗窃罪,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审判和
量刑。
依照该刑法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并可能被强制处以
罚金;对于情节更为严重者,例如盗窃次数多、受害宅户者众、或者持有武器参与盗窃等,则可能被判定为犯有盗窃罪,
刑罚则将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甚至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以及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双重刑罚来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