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应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果有人借着缔结
虚假租赁合同的方式来进行
欺诈活动,这种行为便会被归类为
合同诈骗。
而一旦
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将会构成我国
刑法所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种情况,即有意以
非法占有别人财产为目的,在签署、执行合同过程中,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累积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押狱生活;若诈骗金额巨大或者情节较为恶劣的,则需服刑三年至十年之间,同时也必须缴纳
罚金;
至于金额特别庞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甚至可能要面对终身监禁的判决,并且还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其中第一款指的是恶意编造出虚假的单位或者冒充他人的名义来签订租借合;第二款意为利用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许可证明来作为
担保;
第三款则是形容当自己没有足够的财力履行双方义务时,通过签署小额合同或是完成合同的部分条款来诱导对方继
续签订和执行合同;
第四款则是描述了收到对方的财物后消失无踪的行为;
最后一款则是泛指了所有其他
诈骗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
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