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事故后,若
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毫不知情并离开现场的,则不构成
肇事逃逸,因为从主观角度来看,他并无刻意规避法律承担责任之意图;
然而,如果存在
证据能够证实该当事人在得知事故真相后仍然选择逃离现场的事实,那就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这是由其
主观故意所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