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法院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毒品犯罪分子,如果他们可以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便可以尝试获得
缓刑判决;而在这些罪犯中,若不满十八周岁、正在怀孕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这几种情况,更应该得到缓刑的关注与考虑。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具备深刻的认罪悔过迹象;
(3)表明他们将来再次实施
犯罪的可能性较低;
(4)经判断,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