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的过程中,
定金通常是可以进行退回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交
付定金的原因来自于卖方或者由于无法控制、阻止的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定金方有可能被予以全额或部分退回。
另一方面,如若定金交付原因出自买方自身,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及
合同条款设定,定金往往是难以得到退还的。
此外,当双方
签订合同时已对相关事宜做出具体约定的,则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