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以父母子女关系中涉及的未成年儿童为例,尤其当未成年孩子尚未达到足以自立年龄(年龄小于两岁)时,出于对其抚育和成长的妥善考虑,法律通常倾向于将其
抚养权分配给母亲。
其次,若被
监护子女已年满八周岁且有较为成熟独立的自我意识,法官在裁判其
抚养权归属时,就需要着重考虑并采纳其本人在此问题上的真实意愿。
再者,婚姻案件中一般遵循的规则是“一父一母
抚养一子”的准则,但父母双方同样享有就
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私下商议的权力,如若协商成功并达成共识,法院亦将据此并依顺序做出抚养权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