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提及“补偿N+1”时,它所表达的实际上是,当您处于离职情形下,公司将会向您提供额外一个月的薪酬待遇以示对您的补偿。
在这个等式中,"N"代表着您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例如您已经拥有三年的任职经历,那么"N"就代表三。
接下来,再将"+1"纳入考量,这表示除了您应当获得的
基本工资之外,您还能够额外获得一个月的薪酬作为额外的补偿。
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公司决定终止与您的
雇佣关系但却并不希望采用直接
裁员的方式之时,此时他们可能会选择给予一
定金额的
补偿金,以期促使您主动
辞职。
因此,当您听到"补偿N+1"这样的说法时,便意味着除了常规的
工资及福利权益外,您还有机会额外收获一个月的薪资。
然而,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数额仍然取决于公司内部的相关政策以及您与公司签署的确切
劳动合同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