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问题,从某一角度上来看,其复杂程度尚未超出我们的理解范围。
它只是由交通警察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及充分取证之后,所出具的一份用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的官方文件罢了。
然而,要实际得到这份
认定书的过程是否会如想象中那般简单,则需要视乎事故的规模及复杂性而定。
对于一般的小型事故而言,交通警察抵达现场并进行初步调查之后,或许只需短短数日即可完成相关的认定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然而,如果此起事故涉及到众多车辆以及大量
人员伤亡,或是现场状况较为繁杂错综,那么交通警察便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展开深入的调查处理工作。
他们需要收集各种必要的
证据材料、向涉事各方了解相关细节、观看监控录像等,以便全面掌握案情并做出精准的判断。
如此一来,这段时间自然也就相应地延长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