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令人费解且棘手的问题。
当全责方拒绝
赔偿时,您将如何应对此事?请勿担忧,这里为您提供一计良策。
首先,建议您收集齐全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事故发生地的照片、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及保单等,确保此类证据确凿无误。
接着,您便可与对方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请求其进行督促。
倘若对方仍旧不肯赔款,那么您便无需再有所顾忌,大胆将其告上法庭。
寻找合适的
代理律师,撰写一份详尽详实的
诉讼状,并附上充足的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审理。
终究有一天,那些胆敢逃避责任的人将会被迫支付赔偿。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个过程或许相对繁琐,需要您展现足够的耐心和毅力。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
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
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