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借出款项予友人,然该项
贷款逾期未还,则可尝试以下若干方法进行处理:
首先,您需要在双方互信、互相体谅之基础上,进行直接的对话洽谈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以便有效化解冲突:
(1)当借款即将截止或者已经到达了约定的日期,而
债务人缺少即时支付
债务的能力,但持续表现出归
还贷款的承诺和决心,这时
债权人便可试着与其就还款期间、还款方式、还款金额等关键事项进行详尽的讨论,甚至可以说服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义务或者签署
还款合同;
(2)如果债权人有设置对借款予以保障的
抵押物或有其他第三者为此提供
担保支持,那么债权人能够与这些
抵押人或保
证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尝试让他们用足够的
抵押资产来赎回债务,或者请他们承担起偿付债务的责任。
其次,您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律师,通过发送律师函的形式来
催收贷款。
律师将依据借款的产生过程、债权人持有的
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债权人提供具体可行的
讨债策略。
同时,根据情况适当向
借款人发出律师函,督促其尽快还款。
再次,您也可以考虑进行诉前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以期引起对方的重视和回应。
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对于情况严重且紧急的案件,如若不及时
申请财产保全,将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债权人完全有权利在
起诉之前请求法院实施
保全措施。
最后,当所有努力都未能成功,您最终只能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归还欠款。
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应的审判决定,并颁发
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