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箭头指示的十字路口,仅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交通灯作为指引,那么在进行朝左转向操作时,必须等待左侧的红灯变为绿色方可允许转弯。
而在配备交通信号灯
管制的交叉路口,若此处使用的信号灯并非具体指向的箭头型信号灯,而是无明确方向的圆形信号灯,此时会存在以下三种可能的情况:
第
一,仅设有单个信号灯。
在此情境中,若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则代表所有类型的车辆均可左转、直行为及右拐;
如若显示红灯则意味着除了右转车辆外,其他车辆包括左转和直行都不可进行任何行动,然而,右转车辆需
保证不会对正在通行的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才可进行右转。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条件下,若在信号灯旁设有"红灯亮起禁止右转"的标识,那么右转车辆将被视为违反规则而不被允许右转。
第
二,设置有两个并排的信号灯。
在这种情况下,当左侧的信号灯显示为红色,而右侧的信号灯显示为绿色时,标准车辆可以执行包括直行和右转在内的所有相关动作,而左转动作将处于禁止状态;反之,比如当时左侧信号灯显示为绿色,右侧信号灯显示为红色时,虽然直行行为将被禁止,但是左转以及右转汽车仍可合法进行。
依旧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右转车辆都应确保自身行动不会对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造成任何影响。
第
三,共有三个并列的信号灯出现。
例如,当这三个信号灯中的最左侧显示为红色,中间信号灯以及最右侧信号灯均显示为绿色时,表示除左转外的其他行为如直行与右转均可以进行;相反,若最左侧显示为绿色,中间信号灯显示为红色,而最右侧显示为绿色,则表示可以进行左转操作,但直行行为已被完全禁止,同时,右转行为仍然符合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