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退休金的计算规则如下所述:
基本
养老金部分,即在员工达到
退休年纪之时,依据本市当年上一年度内在职员工的月平均
工资,结合员工自身的平均工资指数进行测算后所得结果,将其除以二,
然后乘以上个工作期间的总年份(
工龄)之积,并将结果乘以百分之一;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即该名员工个人账户中积累的标准储蓄总额除以预计的月数(根据其预期寿命和
退休年龄计算得出),之后再将所得结果乘以12倍;至于产生过渡性养老金的环节,这是基于员工退休时,按照本市当年上一年内的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个人整体的平均工资指数进行测算,再乘以97年前的累计的工作年份(工龄)之积,
最后将所得到的结果再度乘以百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
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