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二手房的
过户过程规程如下所示:
首先,双方需签署具有
法律效力的
二手房买卖协议;
其次,在完成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后,买方必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过户申请材料;
紧接着,对于这些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及核实并缴纳应该支付的
税费项目;
然后,经过税务机构的核实和确认,会提供相应的税收收据给
买房者;
紧接着,买房者需要再次填写一份书面的申请书,以便获得有关管理部门发出的受理通知书;
最后,在经过上述所有程序后,买方就可以成功地领取到新的
房产证书,同时也就意味着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
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