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年满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可以做出自主选择与由何人共同生活的决策。
在
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协商,明确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监护责任归属。
若在
离婚案件中,子女年满八周岁且已有自主意识,则
抚养权的归属应在充分尊重孩子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加以确认和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