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伐林木犯罪的
立案标准,法律规定如下:
凡
盗伐者,实际伐取量达两立方米以上至五立方米之间者;或盗伐幼树累计达一百棵以上至两百棵之间者,均应依法
立案追究其
刑事责任。
对于已经实施了盗伐林木行为并构成犯罪的罪犯,根据其所涉林木数量的大小,
刑法将予以适当的刑期惩罚:
涉案数量达到较大程度的,即超过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标准的,将被处以相应的
罚金;若涉及到更大规模的盗伐活动,致使林木量达到巨大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款
处罚;而当你的盗伐行为严重到足以使得林木数量达到该类型案件中的最高级——特别巨大时,法律将会给予你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
森林法的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