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两种
法律行为发生的基础依据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其中,
驳回起诉这一行为所处理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程序性的事务处理,而与之相对应的,
驳回诉讼请求则着重于实体性的事务处理。
其次,在具体应用方面,二者对于司法判决方式的选择也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驳回起诉应当依据裁定形式予以解决,至于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则必须采用判决的形式。
此外,在期限上,二者之间同样存在差别。
具体而言,对驳回起诉的民事案件进行上诉时,其
上诉期限仅为10个自然日;
然而,在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相应地调整为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