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成年人之间进行的
斗殴事件,从法律层面来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首先,只要参加斗殴的人员尚未触及
刑法规定的相关
刑责标准,那么针对他们的行为,公安部门有权力依法实施
治安处罚;
其次,如果这些参与斗殴的青少年在行为中造成了他人的
轻伤或者更为严重的后果,并且满足了
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那么司法机构就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并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给予相应制裁。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