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23岁成年人有资格向前辈
追讨过去18年间所
拖欠的
抚养费用。
随着子女步入成年阶段,
追讨欠款的诉求无疑变得更为合理且合法。
尽管法律对追讨抚养费的
诉讼时效并无严格限制,但针对未成年时期所欠付的相关款项,子女在成年后具备了足够的
诉讼权利和能力来启动
诉讼程序以追回。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孩子的
抚养费是为了保障他们日常生活需求,在他们尚未成年或者无法独立生活期间,均有权提出此项要求。
然而,当孩子踏入成年行列后,再去主张支付抚养费用的做法通常难以得到法庭支持。
当然,考虑到子女未来可能会因为未能履行相应的
抚养义务而面临
赡养问题,此时此刻的子女完全有理由拒绝履行养老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