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阁之女若户口仍留在母家中,是有可能取得新的户口登记资格的,此举并不影响其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
但如若其中某位成员希望将各自的户口进行合并,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该成员需前往
户口迁移接收方的公安机关申请并获得《准予迁入证明》;
其次,在获得上述证明后,该成员还需要回到原有户口所在处的公安机关
办理户口迁移相关的手续,换取《
迁移证明》;
最后,待上述两步手续完成后,即可持证件返回家中,向现有户口所在处公安局
递交所有资料,办理正式的户口转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
登记机关应当设
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