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并非基于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支付。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需要明确,
社保并不依赖于基本薪资或实际
工资的数额进行计算,而是应当根据我国政府所规定的本单位
员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的保险费用。
所谓的“
社保基数”,实则是指我们所理解的社保
缴费基数,通常情况下,在缴纳社保费用时,我们会依据社保
缴纳基数按照既定的比例进行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