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养老保险金是否应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其处理过程极为错综复杂,必须依据特定情形予以详细裁量。
通常情况下,仅限于基本
养老金额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维持阶段内,夫妻双方均有权享受总额为基础养老金部分的权益。
然而,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若双方在
离婚前尚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则通常情况下将无法直接分割养老保险金,缘由在于
当事人尚未符合领取
社保养老金的各项条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