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工伤认定的
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来讲,自工作人员因事故产生受伤或被确诊、进行职业疾病评估后的第三十天开始计算,若其所在的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话,在这一年间,该员工可以自行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用人单位,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法规限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