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无绝对性结论表明,一旦某位
消费者所持有的银行
卡被冻结,那么他们名下的任何其他银行卡片皆会随之受到牵连捆绑,这种情况通常只会在涉及到
刑事犯罪时才会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不排除对方在采取相关措施时,可能仅仅是针对某个独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处理,而未对其余相关银行账户采取进一步的举措;
此外,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案件在审判阶段后,法院方面也只是单独地选择了将该消费者较为富足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罢了。
然而倘若日后发现这些消费者的其他银行账户异常丰富的资金,那么仍有机会面临相应的冻结风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
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
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