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治安范畴而言,公安局在
立案后至结案期间通常需要耗费三十个工作日。
自接获
报案之日即为案件审理的起点;若案情较为严重或复杂,经过上级公安部门授权审批,结案期限方可予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长时限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如公安局未能在两月之内完成相关
办案流程,
当事人有权自行前往相关公安部门查询办案进展状况。
若公安局存在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办理的情况,当事人可向其所在的上一级公安机构及对口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
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