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是否能够领取房屋
拆迁赔偿金的过程中,户主并非唯一的考虑因素。
事实上,房屋
拆迁赔偿是面向房产所有权人提供的一项经济补偿措施。
即便房屋所有者并非当前的户主身份,他们同样有权享有这笔经济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方对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所做出的经济
赔偿。
就农村地区来说,无论是何种形式的
房屋拆除,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土地征收,通常都会以户为单位进行计算。
然而,在未经特殊情况下,拆迁款项会授予予户主个人,再由户主自行安排分配方案。
若户主在得到这笔钱之后未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其妻子及其子女有权提出
诉讼,要求对
共同财产进行合法分割。
至于赔偿方面问题,当房屋面临被拆迁的境地时,首要的步骤是依据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进行适当的赔偿。
也就是说,需要通过专业评估机构针对房屋作出的
评估价格予以确认,并据此计算出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乘积。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