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司
董事,您需承担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首先是投资失败带来的财务压力,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您所投注的资金数额越大,亦意味着承受的
经济损失将会越发严重;
其次,在公司发展步入低谷期,业绩不佳甚至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状态下,您也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投资回报率;
最后,若董事长或高层管理人员滥用公司独立
法人地位以及股东
有限责任权,试图逃避应当承负的
债务责任,进一步侵害到公司
债权人的权益时,他们将不得不面对
债务风险并可能需要为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支付
连带责任。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