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地判断出下水管道是否为公共管道设备。
若确认其属公共设施范畴,那么,相应的修复成本应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全权负责;然而,若是属于私人家庭使用之管道设备,则在面临维护修理之时,业主理当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关于住宅内下水管道的渗漏问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在此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维修职责,然而其相应的维修支出依然应当由业主自负盈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
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