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龄尚未达到14岁且已经年满12岁的未成年
犯罪者,如果他们在故意杀人或
故意伤害案件中造成严重后果(即导致他
人死亡),那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此类儿童将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这类
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则将不被视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法院会要求他们的父母或
监护人对他们进行严格管束和教育,并且在必要情况下,还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专门的矫正教育。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