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城镇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周期为年度制度,交纳方式则以月摊计算。
具体来说,申报截止日期应落在每个月底
最后的15日。
对于依据房地产剩余价值而需缴纳的
房产税,其征收周期同样是年度制,但具体到每月的缴纳时期,依旧维持在每月底
最后的15个工作日内。
至于依据房屋租金需要缴纳的房产税部分,其计付周期可以分为按照每次或者按照月进行核算,然后在每季度底
最后的15个工作日内或者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