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所造成人身轻度伤害之情况下,
赔偿标准如下:
主要依据当地国家行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伙食补贴标准来
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同时应按照受害者因损害事件而实际损失的收入进行
误工费的补偿;以及根据医疗结构开具的有关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进行
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赔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第七条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