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前房产在婚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问题,是需要具体分析夫妻双方是否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
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财产协议,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反之,如果没有达成任何此类的协议,则其中一方向对方
当事人提供的在婚前购置的房产便严格属于该方所有,因此出售所得的资金将完全归属于这名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