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
撤销婚姻时,当民政局接收到此类申请后,
婚姻登记机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严格地审查评估。
如果确认申请撤销的
事实婚姻确实为受到压迫欺凌、
胁迫而缔结的,那么即可立即做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同时宣告已颁发的
结婚证书失效。
对于受胁迫者来说,欲申请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应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提出。
然而,若
当事人是因为遭受了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行为的影响,其欲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力则需自人身自由得以恢复之后的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
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