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行为无疑将会对
孩子的抚养权构成重大冲击。
在与之紧密相连的法律体系中,关于
子女抚养权以及
抚养费用支付的相关问题都做出了极其清晰明了的规定。
具有家庭暴力行径的单方面,被视为是过错方,这势必会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不良的效应。
基于以上种种考量,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
抚养权赋予另一方
当事人。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