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车辆进行轻微碰撞后离开现场的行为是否构成
肇事逃逸,需要依具体情況加以细致分析。
首先,若在已知已经导致
交通事故且自己的车辆与他人物品产生接触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被判定为肇事逃逸。
一旦
发生交通事故,任何
当事人选择逃避处理,其应承担该事件的全部责任;
然而,若能提供足够的
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当事方可据此申请减轻自身所承担的责任。
其次,若在疏忽状态下意外刮擦了他人车辆却未察觉,事后被对方要求进行
赔偿,则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损失评估和赔偿事宜。
所谓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描述在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后,部分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车辆或是遗弃车辆以离开事故现场的恶劣行为。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
机动车缉查
布控系统查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