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建筑工程领域中,
农民工作为雇佣劳动力的群体,其薪资待遇通常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较为低廉。
根据最新税
法规定,纳税人的
个人所得凡超过
起征点月收入五千元的,即须按相应比例缴纳税款。
然而,鉴于目前建筑行业中大多数工人的薪酬水平尚未达到此标准,因此绝大部分工人实际上无需承担
税费责任。
《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
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
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