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
立案格式标准如下,其应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须清晰明确地列明申请人主张之权益或请求;
其次是详细阐述支持
诉讼请求成立之案件事实及依据,要详尽准确,不能有任何偏差或者遗漏;
再次是在
起诉书中完整表述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
原告之个人情况,应明确注明申请人之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具体住址以及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贵方能够及时联系到申请人;
同时,还需详细说明被申请人之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以及被申请人为该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等关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
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
财产保全、
开庭审理、调解、中止
诉讼、终结诉讼、
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
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