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将财产仅分配给某位子女的行为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有权按照本
法规定通过订
立遗嘱来处置本人的财产,同时还可指定
遗嘱执行人。
此外,自然人还有权订立遗嘱将其
个人财产指派给
法定继承人中的单一或多名成员进行
继承。
若有进一步的需要,他们同样可通过
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范围之外的组织及个人。
同时,《民法典》亦为人们提供了设立遗嘱信托的渠道,以满足不同人生阶段的财产传承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