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事纠纷提
起诉讼的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务必要准备妥当
民事诉讼状;接着,应向具备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并随附相关的
证据材料;然后,务必遵守法院的通知,以准时参加
诉讼活动;假如对
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满,自接到
判决书或
裁定书之日起,您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为此
递交相应的上诉状。
请注意,
诉讼费用包括了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可能产生的额外支出,其中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是这样的:
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只需缴纳人民币50元;若涉及涉案
损害赔偿事宜,且
赔偿总金额未到达人民币5万元上限,则无需另外支付费用;但是,若赔偿总额超出人民币5万元而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范围,将按1%收取费用;若法庭判决最终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则需根据0.5%的比例缴纳费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