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自
当事人意识到或应当能够察觉到自身利益受损并了解相对应的侵害
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但针对特殊情形,如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则需遵循相关条款的约束。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被告方仍可行使
抗辩权,即通过提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理由以反驳原告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