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侵害他人
名誉权事宜的
诉讼,通常需耗时六个月方能审理完毕。
然而,这只是一般的时间要求,实际的审判周期还需视法院的特定
诉讼程序而定。
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的名誉权诉讼来说,通常会在三个月的期限之内结束审理;而对于采用普通诉讼程序的情况,则一般需于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若因故需延长
审理期限,
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予以批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