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被批准
取保候审后,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安排开庭并作出判决,但最晚不能超出三个月的时限。
在此期间,
公诉机关(即检察院)可能将对嫌疑犯进行多次的
传唤和问询。
一旦法庭开始审理此案,嫌疑犯便会面临判决。
如公诉机关经过审查后,认定嫌疑犯的行为并未达到
犯罪标准或
犯罪情节轻微,可考虑不对其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
逮捕、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
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