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的经济交往中,
劳务派遣公司扮演着重要而神秘的角色。
该类机构主要负责将与其建立了
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派遣至各个用人单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这些用人单位则需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工成本,而后,劳务派遣公司便会遵照约定,把所收之款项向劳动者进行实际支付。
相比之下,人力资源公司更像是个幕后的咨询顾问,他们按照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与条件进行员工招募协助,进而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正式的劳动
合同协议,此时,用人单位需向人力资源公司付出相应的服务费用作为对其高效协调的回报。
在这里,一种简便有效的分辨方式就是考察这家公司所派遣出去的劳动者究竟由何者缴纳
社会保险金并支付薪资待遇。
若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力合同、发放报酬,还有负担社会保险金的,那么这便是典型的劳务派遣行为;反之,若并非如此,那便应当划归于人力资源服务范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